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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地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制定好本地各项具体操作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三)销售网点备案。各级商务部门要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和程序,高标准做好备案工作,防止同一网点重复申报和放松标准备案问题发生。
  (四)加强培训动员。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服务人员的培训动员工作,使大家熟悉工作流程、方法,确保熟练开展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公告。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和中标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12月初,选择适当时机,举行全省家电下乡启动仪式。
  (六)做好网络建设,规范促销活动。各级商务部门要督促中标企业加快建立完善适合当地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体系,统一服务标准,保证当地农民更方便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同时,要对中标企业相关的促销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和指导,鼓励中标企业开展安全有序、形式多样、为农民所欢迎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
  (七)保障补贴兑现。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八)按时报送信息。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和各中标企业要认真学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口按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
  (九)加强检查监督。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中标企业运作和补贴资金兑现的管理、检查、督促,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商务、财政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各级商务部门主要是受理举报,监督查处流通、销售环节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各级财政部门主要是受理举报,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对其中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029-8729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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