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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第三批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第三批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20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 [2006] 19号文件印发)精神,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认真考察、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同意,现命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20家单位为第三批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各见习基地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设施,从本单位实际和见习生的需求出发,积极提供见习岗位、努力优化见习环境,为见习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千方百计帮助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基地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三批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第三批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1、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4、大连百恒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大连锅炉厂
  6、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漫游产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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