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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函

河南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函
(豫清办函〔2008〕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

  近几年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为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今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对我国及我省经济发展带来不少不利影响。近期建设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双清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提出具体要求。为了应对这场危机给清欠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巩固来之不易的清欠成果,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7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目前,各类投诉案件数量逐步上升,如部分县乡遗留的修路、建校、打井等政府项目拖欠案件,由于资金紧张引起的部分社会法人工程项目,尤其是房地产、都市村庄改造项目出现的拖欠案件。这些案件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过节,显得尤为重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高度,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按照清欠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要求,早行动、早安排,进一步加大防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严厉查处拖欠行为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管辖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存在拖欠隐患的在建项目,属于政府工程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督导资金到位,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属于房地产、都市村庄改造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的,应责成当事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存在矛盾纠纷的,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对于经查实认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拖欠但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关部门要启动联动制裁措施,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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