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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四是完善预案,预有准备。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火险形势,制定或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重点防火部位专门预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全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预案演练,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预案,快速处置。

  五是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死守。要加强重点区域的管控,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地段,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等手段加大巡护密度,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在林区、林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村寨、油库、贮木场、古建筑等重点设施,要提前开设隔离带,彻底切断家火连山火的途径,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等情况发生;行政交界处要互通信息,联防联守。要加强敏感时段的管控,进入高火险期,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令,严格用火规定;林业、防火部门要组织林业干部、乡村干部和护林员,责任包干,全天候巡逻,严查野外违章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要加强高危人员管控,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情绪不稳定、上山放牧等人员,要严格管控,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护责任。

  六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各县级政府必须组建至少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各乡(镇)要组建森林消防应急队,村级要组建森林消防巡逻队。进入防火期后,所有防火人员要到岗到位,专业队必须集中食宿,24小时待命,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和扑火机具;应急队要做到随叫随到,一有火情立即出动;巡逻队和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各级防火部门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全员培训,火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确保人人掌握扑救技能。同时要科学组织扑救,注重火场清理,搞好扑火中的安全工作。要鼓励并组织森林火灾保险,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老人和儿童参加扑救,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大火案查处,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火情出现,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警、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决不姑息迁就。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件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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