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既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扩大工业领域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主动走转型升级之路。
--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既重视增量投入,又重视存量提升,用高水平的增量来激活和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坚持发挥政府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促进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着力营造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发展环境。
二、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76号),围绕替代进口、扩大出口、增强竞争力,抓住国内外市场机遇,提高核电、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电站设备以及轨道交通设备、大型石化装备等重要领域装备的制造水平,积极发展先进纺织、轻工、医药、化工、农业等专业机械以及数控精密机床、节能环保装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轿车、中高档客车、专用车、特种车等整车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制动器总成及系统、离合器、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发展、掌握核心技术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力争到2012年,形成通信与网络设备、生物与新医药、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新能源、新材料、软件服务等7个重点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倍以上。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基地以及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七)积极发展先进临港工业。依托我省沿海岸线优势,有选择地发展先进临港工业,着力在石化、船舶、钢铁三个产业领域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好、节能环保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临港工业大型企业和产业基地。力争到2012年,全省先进临港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达10%以上。初步形成与下游化工产业协调发展的临港石化产业体系;建成国内重要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船舶制造、修理和配件生产基地;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产业链相对完整的钢铁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