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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8-2012年全市每年对3.5万名左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村劳动力、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十二)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在政府新规划的职教园区内增建一个占地面积300亩云浮市技工学校新校区,实行一校两区管理模式,力争通过2-3年逐步发展成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生按7000人的办学规模规划,培训层次以高级班为主,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1所以上骨干技工学校,争取到2012年全市实现技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年培训规模达到2万人次。市本级要成立“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全市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进劳动力转移。各地要加快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认定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加快远程职业教育建设,全市要建成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

  (十三)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2008-2012年,全市每年组织1000名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60%以上,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产业特色,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从各方面予以优惠扶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组织实施。

  (十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以及办理工商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转业证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鼓励青年创业,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组织500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能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60%以上。对成功创业并在带动就业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本市户籍的初次创业人员或二次创业企业家,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并奖励2万元,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五)推广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创业培训项目。依托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培训机构建立农业产业化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和产业化水平,培养一批懂政策、能创业、善经营、会管理、觉悟高的新型农民致富带头人。2008年-2012年全市每年组织2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温氏集团“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创业培训,通过创业指导、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扶持自主创业。对成功创业并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结合其创业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创业指导;对所吸纳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有针对性的免费上门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创业指导或上门技能培训后,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或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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