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九)完善企业用工联络员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用工2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用工联络员制度,严格定人定向挂钩服务和定期工作制度,每个联络员每月最少为挂钩企业提供一次上门服务。企业劳动用工联络员要适应“双转移”的要求,积极帮助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我市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就业服务,确保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三十)加大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每年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每年在上年安排的就业资金规模的基础上增加10%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每年按省、市安排的促进就业资金总额的10%配套安排经费,专项用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日常运营和维护,确保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完善就业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就业资金,切实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制定。

  (三十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就业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每年按上年度增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经费,促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向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就业管理、劳务合作交流、就业失业抽样调查、失业调控、举办就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政策宣传及其他就业服务。

  (三十二)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筹措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社会资助或捐赠等多种渠道,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要求,将不低于30%的城市教育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5%提取并列入成本列支的教育培训经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个百分点,用于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均衡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