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农商对接机制的意见
(昆政发〔2008〕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商贸流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农商互动,构建农商对接机制,促进农产品购销两旺,实现农民增收,满足农产品市场需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昆明农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进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综合运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手段和模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与商业营销联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商业营销企业对接、政府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农商对接”工作机制,以大市场带动大流通,以大流通促进大产业,全面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市场繁荣。
二、发展目标
突出务实、高效、诚信理念,探索建立我市农民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业龙头企业和商业营销企业便利联系机制,加大农产品流通,拓宽农产品城乡供给渠道,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商双赢。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导原则。贯彻以企业为主、尊企业意愿、促企业发展的方针,增强生产企业、营销企业的市场意识,做强企业,做大市场,畅通农产品物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营销水平。
(二)坚持整体发展原则。培养农业生产营销企业的整体意识,形成生产、市场的利益共同体和服务协同体,逐步建立农产品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坚持政策扶持原则。农商对接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给予政策扶持,激发企业特别是营销企业推进农商对接战略实施的积极性。
(四)坚持合力推进原则。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实现农产品流通、企业盈利、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多赢”格局。
四、工作重点
(一)搭建“农商对接”工作平台。定期组织龙头企业、运销大户、规模种养户间与经销商的洽谈会,通过现场观摩、产品展示等,促进购销直接对接。充分利用各种大型商品交易会和博览会,举办我市农产品专题推介会和论坛,形成农商对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