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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农商对接机制的意见

  (二)完善信息资源建设。共享商务、供销、农业等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形成全市农商信息资源。利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数字乡村”、“新农村商网”、“一站通”以及各大主流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建立昆明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库,以及全区域的农副产品供求信息,为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业主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发挥“双百市场”、“四进村、五个有”市场体系作用,进一步拓展对外购销渠道。
  (三)培育、扶持产区批发市场建设。按照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呈贡龙城蔬菜批发市场、呈贡斗南花卉市场、昆明粮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云南康乐茶叶交易中心、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等重点骨干市场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规范交易流程,扩大市场辐射半径;改造提升禄劝团街活畜交易市场、寻甸羊街大牲畜交易市场、呈贡农资批发市场、官渡种子交易市场、晋宁益丰达农产品交易市场、石林农产品交易市场、金鼎山野生菌市场等二级市场,作为重点骨干市场的有益补充和接续;加快建设昆明水果批发交易市场、寻甸马铃薯交易市场、宜良鸭产品交易市场、嵩明蔬菜专业批发交易市场等专业特色市场;逐步形成以区域性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产地批发市场为基础,覆盖全市、沟通全省、辐射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构建农商对接机制工作的领导,由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信息产业办、市供销社、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昆明市农商对接联席会议”,总体协调全市农商对接工作,指导农业生产者和商业营销者利用市场信息,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及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商对接的有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责任,保障农商对接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并定期组织采集农产品供应信息,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发布。
  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开展市场营销调研,定期组织收集农产品需求信息,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发布。
  市供销社负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促进农村市场的流通和繁荣。
  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创新观念,做好构建农商对接机制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及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促进农商对接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季节及市民消费习惯,从2009年起,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商对接活动,组织名特优农产品进入大中城市的高端消费市场,引导企业和协会选择条件成熟的品种及时组织上市交易。积极组织名特优农产品参加各种展会,努力提高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组织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利用各种机会出国出境参展,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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