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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分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分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宛政办〔2008〕123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分流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
分流安置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人〔2002〕5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8〕10号)及市编委对市白河橡胶坝管理处、市鸭河口灌区管理局、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批复(宛编〔2008〕56号、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
  市白河橡胶坝管理处、市鸭河口灌区管理局、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2008年10月20日前所有在编在册人员。单位新定编制出现空缺时,考试补员范围可在本单位人员中适当放宽。
  二、竞争上岗办法
  1、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考核确定。
  2、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止2008年12月31日达到54周岁、副科级领导干部达到53周岁,不再担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
  3、达到改任非领导职务年龄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竞争上岗,其他科级干部全部参加竞争上岗(达到提前退休条件且申请退休的除外)。竞聘落选的科级干部保留档案工资待遇,分流到相关企业。
  4、其他人员已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一律终止,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竞争上岗。
  5、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所有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都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并结合工龄、职务(职称)、学历、获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因素,综合评价所得分值。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在所批编制岗位限额内录用聘任。
  三、分流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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