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围绕烟农利益,逐步建立良性运作机制
1.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使烟农放心种烟。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67号)精神,对试点烟叶全部实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每亩烟田保费24元,县(市)级政府负担12元,占50%;烟草部门负担9.6元,占40%;烟农负担2.4元,占10%。保险收益归烟农所有。
2.建立“两头工场化、中间机械化”减工机制,使烟农轻松种烟。县(市)政府负责规划、协调建场用地;烟草部门负责育苗、烘烤工场规划设计和育苗大棚、烤房和附属设施建设补贴,提供技术指导,免费供应烟草种子。建立以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队等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政府补贴为引导、烟草补贴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调动农民和专业服务组织购置农机的积极性。对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队购置服务烟叶生产的通用机械,烟草部门补贴40%;购置小型、中型烟叶生产专用机械,烟草部门补贴50%;购置大型烟叶生产专用机械,烟草部门补贴70%。
3.构建生产信息平台,使烟农明白种烟。强力推进“四电合一”(电视、电台、电脑、电话)工程。与电信部门合作,普及推广手机信息服务;与电视台、电台合作,宣传烟叶生产形势、政策、技术及市场信息;改善基层单位的软硬件设施,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网络,实现与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使烟农明白试点村建设政策、烟叶生产政策、烟叶生产技术、烟叶市场信息等。
4.构建新型技术服务体系,使烟农科学种烟。一是建立服务体系。以许昌市烟草公司和县级烟草分公司技术骨干为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卷烟企业联合成立决策服务组织,为试点建设提供规划、技术等服务;以基层烟叶工作站为主体,培养一批大学生烟叶工作站站长和农艺师技术队伍,实行各生产环节责任考核机制,为烟农提供规范化技术服务;以烟农为主体,积极发展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为烟农提供专业化生产服务。二是扶持发展烟叶种植大户和种植农场。按照“政府组织、农户自愿、村委监管、业主承包”的原则,依法依规推动土地使用权流转,积极扶持20-50亩烟叶种植大户,大力培育50-200亩小型烟叶种植农场,限制发展200亩以上的烟叶农场。对大户和小型农场协议种烟时间5年以上的,烟草部门在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实施“金色证书”工程。对试点乡、村干部、50-200亩种烟农场主和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培训,培训合格颁发“金色证书”,并在承包项目、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