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讨论,研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五)办理省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西双版纳银监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州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取缔等相关工作,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法集资进行认定、查处、取缔,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州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新闻媒体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辨别能力,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配合做好企业债券类融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四)州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侦察,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五)州监察局: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六)州财政局:配合完成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七)州建设局:负责对建设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配合银监、公安等部门做好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认定和查处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八)州农业局:负责对农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配合银监、公安等部门做好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认定和查处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九)州林业局:负责对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配合银监、公安等部门做好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认定和查处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州商务局:负责对商贸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配合银监、公安等部门做好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认定和查处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一)州地税局:负责查处非法集资涉及违反国家税法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纳税情况进行查处,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二)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减少非法集资的活动空间,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