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液化气出厂价格暂不调整。
六、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同时要保证市场供应,并向价格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连锁反应,各地价格部门要做好相应预案,待国家发改委有关政策下达后一并实施。
八、各市价格部门、中石油、中石化江苏分公司在12月19日14: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传真电话:025-83275050)。
九、以上通知从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江苏省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表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江苏省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价区
| 90#高清洁汽油
| 0#柴油
|
一价区
| 6350
| 4.70
| 5730
| 4.90
|
二价区
| 6385
| 4.72
| 5760
| 4.92
|
三价区
| 6405
| 4.74
| 5780
| 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