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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西站、总站继续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西站、总站继续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8]137号)


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西站、总站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沈价发[2007]121号)试行期已满。鉴于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尚未出台,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对进站车辆实行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长客总站、西站对进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服务时,继续按照沈价发[2007]12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台次2元执行。未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和未出据安全例检通知单的,不得收费。同一台车每日多次进出站的,每日安全例检只收费一次,不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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