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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宁劳社职鉴[2008]7号)


各区县鉴定机构、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一鉴定管理,规范统一鉴定考务流程,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2009年全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继续在制造业、服务业等从业人员较多、技术要求较高、对人民生命财产影响较大的通用性工种中开展。全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根据《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宁劳社职鉴[2003]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工种

  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眼镜定配工、眼镜验光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保健按摩师、服装制作工、育婴师、营业员、计算机操作员等17个工种。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如下表:

月份

鉴定日期

月份

鉴定日期

1月

1月17日

7月

7月25日

2月

2月28日

8月

8月22日

3月

3月21日

9月

9月26日

4月

4月25日

10月

10月31日

5月

5月23日

11月

11月21日

6月

6月20日

12月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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