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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心医院院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鞍山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心医院院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鞍价发【2008】122号 2008年9月4日)
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鞍山市中心医院院内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鞍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鞍价发[2007]118号)和“关于制定鞍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鞍价发[2007]143号)规定,结合你院实际情况,同意你院院内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一、
小型车2元/辆次;中型车3元/辆次;大型车5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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