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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

  3、进一步加强肇庆市城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的监管,加强对西江大桥两侧山头、火车站前西江路旁边两侧山头、马头岗等林地林相的规划和改造,积极推进东西调洪湖公园、岗头公园和龟顶山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加快推进肇庆钢铁厂、肇庆化工厂、肇庆市味精厂、肇庆市生化制药厂、肇庆市生力玻璃厂的搬迁工作,从空间结构调整的根本上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经贸局、市城乡规划局。

  4、强化城市河涌美化城市景观、调和城市气候的功能。切实将城市河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的统筹协调总体框架。加快推进肇庆市城区、高要市等沿江河涌的整治,着力抓好四会市《独水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跟踪落实和阶段性的综合性评估及其对应的完善工作,确保《整治方案》预期目标的实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

  5、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强化和完善肇庆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其网点的建设,逐步并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中转站因布局或工艺流程不合理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加快各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其网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三)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园区空间结构的谋划引导,突出东南工业板块优化结构减排的重心位置,加强重污染行业“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统筹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四会市龙甫汇骏电镀基地、高要市金盛工业园、高要市肇星五金表面技术处理中心、高要市平布工业小区、鼎湖区永安陶瓷工业城等环境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环保的规范管理,努力促进我市再生资源的产业化发展;切实将节能、节水、节地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高度统一起来,以空间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集聚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贸局。

  2、严格环保准入,凡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可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凡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坚持新上项目“上大压小”,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指引,切实落实新、扩、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止国家明文规定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上马,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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