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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2、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场)、生态文明村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和“脏、乱、差”问题。加强环保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严格农村工矿污染企业环保准入程序。对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基本农田保护区或有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包括农业环保方案,并在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先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才予以审批,严防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

  3、建立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大力抓好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江河两侧第一重山以及大中型水库、水土流失区生态公益林的造、封、管、护工作,努力提高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加大七大生态公益林项目建设。包括珠江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城市林业建设工程、治理水土流失工程、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到2010年,各县(市、区)均通过省林业生态县的验收,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651%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2%(含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85%。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六)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1、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抓好相应规划的编制,深化、细化新历史时期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引,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争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支持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2、不断提高环境综合评估能力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源地调查、土地污染现状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重点设施电磁辐射调查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等工作,落实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三表合一”制度,加强环境统计和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综合评估的协调辩证统一,积极发挥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和建设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

  3、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三大体系”建设的关键性节点,包括统计体系汇集和分析主要污染物削减相关信息、监测体系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考核体系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等。按照《方案》要求,2008年前完成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2009年前完成省重点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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