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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是及时销毁、处置非法、废弃、闲置危险物品。对收缴的爆炸物品要妥善保管,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及时安全组织销毁。对收缴的剧毒化学品,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单位废弃的剧毒化学品,要督促单位落实资金,尽快处置,并确保安全。对退役、闲置的放射源,要督促相关单位将其退回源库。
  五是坚决打击涉危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要组织专人逐一核查。经查证属实的,要迅速依法严惩。对破获的涉危案件,要彻查涉案物品流失源头、端掉非法制贩窝点,捣毁贩运网络。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开展,各阶段互相联系,同步开展,各有侧重。
  (一)调查摸底、思想发动阶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各自工作方案,深入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要层层搞好思想发动,讲清重大意义,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营造全市动员、全员参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治理阶段。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全面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摸清真实底数,建立台帐。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时间,落实责任,彻底整改,不留祸患。能整改的全部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方案,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三)全面总结、考核验收阶段。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市政府将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刘国秀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赵福才担任,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煤炭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商业局、市消防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文化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安全隐患长期不排除,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重特大治安灾害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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