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民〔2009〕4号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住扩大内需有利时机,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协调,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把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首要任务,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一)完善落实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切实提高补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努力扩大保障覆盖面,确保新标准下的应保尽保。抓好城乡低保资金的预算和支出,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完善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以及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普查工作,摸清底数,积极主动地超前做好救助工作。
(二)探索建立大病救助和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制度。加强与卫生、劳动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大病救助制度,逐步形成资助参保参合、大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模式。配合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并与各级慈善机构携手,积极探索建立实施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制度。
(三)加强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减灾领导机构和灾害应急联动、灾情会商、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减灾活动,加强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完善各级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巨灾、大灾的能力。启动农村低收入居民危房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居民住房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灾民应急救助工作,保证灾民有临时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妥善安排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和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