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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8]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周口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严格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12月13日至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未批先用、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集中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省第一次卫星遥感执法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集中整治。

  通过集中整治,增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理和使用土地的观念,纠正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资源保护和保障环境。

  二、集中整治的范围

  (一)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是我省第一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 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007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对列入“百日行动”清理范围清查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百日行动”清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到位 。

  (三)对未列入“百日行动”范围,但在“百日行动”中清查出来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四)对虽符合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禁止供地项目的,必须依法整治到位。

  (五)对未拆除的粘土砖瓦窑厂要拆除整治到位。

  三、集中整治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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