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研究制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方案。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高水平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以充实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五、关注教育公平,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全国的力度
16.做好对口支援都江堰和外省市招生任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全力以赴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等工作要求,继续与云南、新疆、西藏、湖北和重庆等有关对口支援地区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做好都江堰等地震灾区中职校招生援助工作;落实沪赣两地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继续做好招收江西垦民后代子女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17.继续试行中职校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工作。在去年试行基础上,继续支持中职校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并尽早推动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为每一个愿意报考本市中职校的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提供在沪接受中职教育的机会。
18.推进长三角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精神,按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建立完善的区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要求,以职业教育区域化和联动合作机制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三地职业教育区域化发展和资源共享,发挥三地职业教育服务、整合、辐射、提升的功能,联手打造职业教育区域联动发展的品牌,多形式、多层次的推进与江浙两省的合作,为区域内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
六、加强德育工作,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9.切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更加关注职业学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职校专业特点,按照《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和《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精神,全面启动和深化中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并做好市级培训工作。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发展教育有机结合,培养中职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