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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报告的通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以市、县为单位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艰巨。从中期评估和2008年碘缺乏病监测结果看,我省局部地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偏高。铜川、安康、汉中、延安、商洛、宝鸡6个设区市,因8-10岁学生加权甲肿率平均大于5%的消除标准上线指标,从市级水平评估,与实现消除目标存在差距。有9个设区市(除渭南)所辖37县区,因8-10岁学生加权甲肿率大于5%(其中14个县区大于10%),从县级水平评估,与实现消除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这种现状将严重影响2010年全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

  建议上述各市、县、区,一是继续加强对这些病区的碘缺乏病监测,掌握病情动态和碘盐供应及碘盐质量情况;二是对于碘盐供应正常,而儿童甲肿率仍然在10%以上的地区,对饮用水碘含量进行检测,了解外环境缺碘程度;三是将甲肿病人的治疗任务有重点地安排在甲肿率高的地区,通过药物治疗降低当地儿童的甲肿率。

  (二)部分防氟改水工程损坏不能正常运转或氟含量超标。2005-2007年,卫生部门对已经建成的3291处防氟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和水氟含量进行了调查和检测。结果显示:渭南、榆林、宝鸡市停用或报废工程19处,涉及饮水人口1.94万人。渭南、咸阳、榆林、西安、宝鸡、延安市有1462处改水工程,水氟含量在1.0毫克/升以上,超过我国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涉及饮水人口123.11万人,其中水氟含量在1.5毫克/升以上对健康影响较大的工程333处,涉及饮水人口15.76万人。本次考评抽查采检已建成使用的防氟改水工程水样28份,水氟含量超过卫生标准1.0毫克/升的水样有15份,占54.6%;水氟含量超过1.5毫克/升的水样有4份,占14.3%。

  建议全省各级政府要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氟含量超标、特别是氟含量在1.5毫克/升以上水源工程的更换和运行不正常、停用或报废工程的修复、重建问题,由各级水利、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三)燃煤型氟砷病区改炉改灶防治成果的巩固令人担忧。截至2006年底,我省经过10年努力已完成了燃煤型氟(砷)中毒病区的改灶(炉)任务。但由于炉灶只有5年左右的使用寿命,以及群众不能正确使用、保养等问题,已改炉灶损毁率逐年增加。本次考评抽查40户炉灶,性能良好率仅占85%。为了解决炉具锈蚀、损坏后的供给问题,我省从2007年起利用中央公共卫生改炉改灶项目资金160万元,作为炉具配售周转资金,在病区设立炉具配售点,为农户解决受损炉具更换问题。因群众花钱更新炉具的积极性不高,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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