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其它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麻风病防治规划,健全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加强基层和综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率,落实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麻风病防治相关政策,消除歧视和偏见。加强碘缺乏病、地氟、地砷等地方病的监测与病情调查,开展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登革热、出血热、布鲁氏菌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包虫病的监测与防治,落实重点地区防治干预措施,严防发生暴发疫情。落实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体病疫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储备计划。搞好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灭丝虫病工作成果。
9、推动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掌握居民健康状况以及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水平的变化,逐步实现连续性的健康和疾病管理,探索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拓展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和有效干预措施,建立一批示范社区、示范餐厅/食堂和示范单位;继续实施淮河流域癌症防治工作方案,推进肿瘤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工作,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的范围和受益面;继续做好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的综合防控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工作,推进“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落实重点人群精神疾病监测与防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专项建设工作,开展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精神卫生政策和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加强牙病防治和口腔保健工作,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口腔保健和常见口腔疾病防治知识。
10、强化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认真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严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关,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督导考核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效能;推进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生活饮用水、媒介生物等监测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和评价制度,健全太湖流域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推进放射性本底监测,逐步建立公共卫生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