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各地要组织对西点、面点、酱卤肉等重点食品和使用亚硝酸盐的现象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各地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并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部门报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并实施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规范。
2.具体措施
(1)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建立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建立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登记簿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陕西省卫生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副厅长杨芙英任组长,卫生法监处处长宋静萍任副组长,监察处、疾控处为成员单位。在省卫生监督所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
各设区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进行责任追究。
省卫生厅将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设区市卫生局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