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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2008年11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论证及推广应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公消〔2006〕139号)精神,利用技防手段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的要求,把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作为预防火灾关口前移的重要平台和技术支撑,整合部门消防监督和社会消防管理综合资源,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逐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促进我市消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成、开通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网络,设立监控中心,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部位)联入监控网络,利用网络监控系统的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督四大功能,对联网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我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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