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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积极培育创业主体

  加强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24小时创业服务热线”工作,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构筑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免费提供政策解读、创业信息等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为全民创业提供人才支撑。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局)要开展以创业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创业大讲堂”培训,引导创业群体理性创业,力争每年培训创业人员1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要积极开展创业技能免费培训、“SYB:创业十步走”等类培训。要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要定期表彰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推荐一批适合百姓创业项目,免费发放一批《徐州市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手册。积极开展全民创业专家顾问团“徐州行”活动,邀请各类专家学者到企业开展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建立专家与企业良性互动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认真落实省政府苏政发〔2008〕89号文件要求,加大中小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市、县(市)两级财政要在年内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2009年初启动,专项资金规模要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聚、信用担保、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确保每年争取资金规模同比增长30%以上,着力引导本土原创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用足、用全、用活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确保每年争取资金规模不低于1500万元,着力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提高其融资担保和风险防范能力。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信用担保机构登记、备案、年检等管理工作,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市相关部门要抓紧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激励和风险补偿办法,积极组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向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申报免征营业税资格。同时要积极组织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对经营一年以上的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帮助担保机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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