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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8〕62号 2008年12月5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杜家毫 副省长

  副组长:孔令学 省长助理

      韩冬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唐修亭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继纯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陈铁力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于 飞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陈长氵勇 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赵 敏 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高德林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永洲 省教育厅厅长

      庞义华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杨喜军 省民政厅厅长

      刘义昌 省司法厅厅长

      史青衿 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 纲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 平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史殿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高志杰 省交通厅厅长

      孙 珅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王忠林 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陆 兵 省水利厅厅长

      韩连生 省林业厅厅长

      叶晓峰 省商务厅厅长

      白亚光 省文化厅厅长

      李 斌 省卫生厅厅长

      郑德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希龙 省审计厅厅长

      郭铭玉 省体育局局长
      李寅奎 省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超武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建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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