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9年地方预算的通知
(苏政发〔2008〕108号 2008年12月1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8〕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2009年地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9年地方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遇到的困难更加集中。为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必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坚持把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把着力扩大内需与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结合起来,把有效扩大投资需求与积极拉动消费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把促进经济增长与深化改革开放结合起来,全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综合考虑2009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预计2009年将是财政比较困难的一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合理地编制2009年地方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支持扩大内需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要,着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继续增加对社会公共事业薄弱环节投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二、2009年财政收支政策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按照促进增长、调整结构、推动改革、注重民生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扩大内需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级财政通过调整结构、增加投入,加大对民生、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的支持引导力度,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也要合理安排,相应增加投入。要调整和优化政府性投资结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