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在2008年国家实施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服装和纺织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政策的基础上,2009年将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和资源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各地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种税收政策调整因素,与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预期发展目标相适应。
(三)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发〔2008〕21号),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保证政策规定的各项财政资金足额用于农业;加强水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河道疏浚和农村路桥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民培训;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制订并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方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大力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健全农业保险体系;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进一步增加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建设投入,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内涵建设和省属高校化解债务工作,进一步健全从小学到大学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改善和合格幼儿园建设。促进文化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大力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入按照规定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大公共安全投入。针对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事件多发情况,进一步增强我省防灾减灾、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继续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支持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安排好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和装备建设经费,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安排落实政法经费,支持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两费”停征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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