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两头带中间,积极做好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
(四)切实保障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资产经营规模较大、行业关联度高、在当地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问题,加强服务和沟通,合理安排信贷资金,帮助企业科学配置财务资源,并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市场、有基础、有前景的企业,要从银企合作的长远考虑,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审慎收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确保新增贷款规模真正主要用于小企业,确保小企业贷款的增幅不低于年度贷款平均增速。加快产品创新步伐,积极开发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品种,缓解中小企业抵押难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再担保机构,分散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建立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制度,对规范运作的担保公司适当提高担保倍数。
(六)逐步调整信贷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市场前景、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助于增加税收的各类企业,对自主创新型、环境保护型、资源节约型产业,各金融机构都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同时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七)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和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全力做好涉农贷款,制订支农信贷计划,力争对“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放松,风险把握更科学,实际比例不下降。
三、加强对接落实,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对市发改委提供的重点项目清单要抓紧研究筛选,尽快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对接,协商授信的具体事宜,加快完成贷款审(报)批工作,争取首批项目贷款年内到位,确保有关项目早落实、早动工、早见成效。大力推广银团贷款,加大对“中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重大市政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市金融办、发改委等部门对项目融资落实要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并将其列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的内容。
四、加强扶持与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九)继续加大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的规模,对产品有市场、经营能力强、发展有前景的外贸中小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要优先予以满足,探索在出口信贷中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融资。积极组建外贸企业风险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为外贸进出口企业获取信贷提供便利。
(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政策性保险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补贴政策,大力推广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保融”业务,帮助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规避收汇风险,并有效解决融资抵押难问题。推广远期结售汇等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控制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