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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

  关于加强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形成职能明确、层次清晰、功能互补、覆盖全市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现就加强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构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政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在各市(县)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之下,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但是全市行政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一级的服务中心覆盖面还不大,与当前全市社会经济形势需要仍不相适应。为此,加快构建贯通市、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推进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行政服务真正体现出便民、利民、为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各市(县)区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高度,提高加快构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自觉性;要从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七次全会精神,致力于发展大跨跃的要求,增强加快构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紧迫感;要从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需要,增强加快构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责任感。各地区要把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全力推进。

  二、明确标准,着力抓好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明确各级中心机构职能。全市三级行政服务管理机构统一名称为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已明确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要发挥市级中心牵头作用,做好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性质按市编办发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各地已建立乡镇(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便民)中心的,整合各种有效资源,采取增挂牌子、合署办公的形式,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行政服务事项;尚未建立乡镇(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便民)中心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4〕27号)和《无锡市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所提出的要求,同步筹建,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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