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太子河辽阳段、兵马河、戈西河及新开河等重点河流的综合治理,加快辽阳县、灯塔市、芳烃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到“十一五”末,新增污水处理厂4座,全市污水日处理总能力达到35.5万吨;新增COD削减能力1.2万吨,中水回用日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新增COD削减能力0.3万吨。
(四)推进节能减排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能减排研发机构和研发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扩大节能减排国际技术交流,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推进节能服务产业良性发展;加强节能技术队伍建设,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节能服务市场。
四、不断创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一)继续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深入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2〕37号),切实抓好灯塔市、弓长岭区、辽阳石化分公司、辽阳统一企业有限公司4个单位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推进30个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强化全过程的物质流优化和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培育清洁生产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型社会的新型发展模式;切实抓好以粉煤灰、煤矸石及工业废渣为主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到“十一五”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二)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力争到2010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5%以下;加快实施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到“十一五”末,实现重点行业用水下降35%以上;大力推进农业灌区节水改造和农业节水项目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农业生产用水下降15%左右。
(三)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大力推进城乡垃圾集中收集、流转和处理,禁止生活垃圾乱排乱放,做到定点收集、定点处理、定点排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
五、强化责任,加大节能减排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