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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


  18、简化贷款手续,降低担保费率。减少小额担保贷款环节、提高中贷效率;优先对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按国家规定标准减收50%。

  19、建立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建设,对信用达标社区的城乡创业者取消反担保。降低反担保门槛和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农村宅基地、经保险公司保险的畜禽品种、水域滩涂、仓库、果园、土地承包经营权、山地租赁经营权、地上收益权、林权、渔权、矿业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其他初次创业者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根据信用等级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七)享受社会保险政策。

  20、实行创业初期缓交社会保险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享受工业园区企业社会保险优惠政策,经批准可以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在2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经核准缓缴期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21、允许失业保险金用于支持创业。

  22、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八)完善其他扶持措施。

  23、建立创业服务机构。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各地要依托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开展项目开发、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4、切实解决创办企业职工子女就学问题。对新创办企业的职工子女就学,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不得收取借读费和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25、对返乡农民工新创办企业的住房需求纳入城市整体建设规划。返乡创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购、租赁政府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26、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民创业是一项长期发展战略,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政府成立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监察、劳动保障、财政、发改委、编办、中小企业服务、招商、教育、科技、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农业、农业开发、扶贫、公安、法院、检察以及人民银行、农行、农信社、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挂点制度、部门通气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以有力的措施,确保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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