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


  3、加快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加快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为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区)要加快乡镇和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将平台选在方便服务群众尤其是方便返乡农民工的临街处进行规范化建设,同时增挂工业园区(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和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牌子,并在全市所有村委会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制度,按照抚府办字[2006]23号文件精神,从各级财政安排的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3000元/人·年,做到有专人、有场地、有经费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的服务职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工业园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提升业务经办力,抓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农村劳动者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就业的职能发挥。三是加快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各县(区)要构建起市、县级培训中心、乡镇培训站和企业培训基地“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培训基地经认定后,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用工需求,提出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课程,聘请培训教师,提供培训设备,有序开展培训。

  4、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就业服务软环境,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强化就业服务工作措施,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

  5、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级协管员要上门入户,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返乡登记工作,摸清返乡农民工的人数、技能、就业愿望等,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按照管辖地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将所辖的返乡人员情况,全部录入全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有效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接续社会保险服务夯实基础。

  6、全面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是突出服务针对性。定期将全市缺工企业的缺工人数、工种和培训机构、培训工种等编辑成《就业服务信息》,免费提供给返乡农民工,使其及时了解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和培训信息,尽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二是突出培训实效性。以对接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培训为主导,为参加培训的返乡农民工优先发放培训券,全市对接工业园区免费培训每年不少于3.5万人,经费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依托“四位一体”培训网络,由乡镇和村组织返乡农民工到政府认定的中标培训机构培训或到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直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工业园区要组织企业根据年度用工培训需求,提出培训申请计划,按规定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中小企业局;企业可根据用工需要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自身具有培训条件的按规定认定后也可直接组织培训,同级财政在促进就业资金中按程序和实际培训人数给予补贴。对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鉴定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学好技能。同时,积极利用农闲时间在农户厅堂、社区活动中心、村小学等场所设立临时培训点,实行“送技上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