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军文(寮步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模办,负责市区运河段应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绍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国军(市创模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陶谨(市水利局副局长)、陈炳全(市城管局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权责
1.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执行各自负责的应急措施。
2.在国家和省领导来莞调研检查、重大节假日、出现严重气象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组长外出时,经副组长同意),启动应急方案。
三、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环保局。负责对运河沿线污染企业的监管,提供具体详细的污染企业名单,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各相关镇(街)。
(二)市水利局。负责对运河补水、截污的监管,制定运河上游河段截污方案及运河市区河段补水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市城市管理局。确保市区污水处理厂和樟村水质净化厂满负荷运转,负责制定运河市区段的截污、保洁和消泡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方案启动期间的气象信息。
(五)市三防办。负责峡口水闸、樟村水闸、博厦水闸的调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水闸调度以不影响城市供水为原则。
(六)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桥头、企石、横沥、东坑、大朗、黄江、石排、石龙、茶山、寮步等19个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确定的减排企业名单,负责通知和督促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限产减排,并对各企业实行专人专责监管,确保完成限产减排任务;负责制定辖区内河涌保洁方案;负责对辖区内河涌河面垃圾、悬浮物、水浮莲及沿河两岸垃圾杂物等的日常清理。
(七)市创模办。负责应急时的统一协调指挥,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各有关单位,保证应急方案的顺利启动和实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方案。
四、应急措施
应急方案启动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及制定的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减排。市环保局根据确定的减排企业名单,督促运河沿线有关镇(街)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