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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项目组织管理

  本方案所涉及抢救项目的工作在云南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黄风平局(馆)长任组长,王志强、龙岗、张文芝副局(馆)长任副组长,小组主要成员为:余明、王玉华、孙立徽、李涛、何玉萍、肖祖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芝副局(馆)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目实施的总体组织协调。孙立徽、李涛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目的安排和实施。

  四、项目经费安排

  本方案所涉及项目经费全部由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经费支出,云南省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局(馆)办公室负责经费管理(具体项目安排和经费列支见附件1)。

  (一)外聘公司经费的支出。根据所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视工作进度的情况,按月进行项目验收,质量及数量由抢救与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局(馆)办公室审核,最后由局(馆)长审批支付;

  (二)局(馆)各部门经费的支出。由各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如实填报工作量,由抢救与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总并审核,局(馆)办公室复核后,上报局(馆)长审批支付;

  (三)单位外聘人员经费支出。此项经费主要包括技术部外聘人员从事档案修裱、文件级目录著录的工资支付。外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工作量的多少由技术部统一填报,经局(馆)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馆)长审批支付。

  五、进度计划

  外聘公司的工作进度,待确定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验收。如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可按期顺延。22全宗档案卷皮更换和档号规范年内完成。

  六、项目验收

  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即《档案修裱技术规范》、《民国档案著录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

  附件一
  经费预算、任务分配和设备购置单

序号

名  称

经费预算

用途及实施部门

1

卷皮费

2.65

用于更换22全宗档案卷皮。保管部负责实施。

换卷皮劳务费

1.85

2

文件级目录著录

40

保管部和技术部负责实施,进行11全宗民政厅档案40万条文件级目录的著录工作和录入工作。由局馆人员和临时工完成。

检查验收劳务费

6

3

档案修裱劳务及材料费

6

聘请临时工完成。主要用已破损档案的抢救、修复。技术部负责实施。

4

档案缩微及缩微胶片扫描、图象处理材料费、劳务费

4

技术负责实施。

5

珍贵档案征集、整理、

档案开放鉴定劳务费

8

征收整理部负责实施(含清朝、民国时期白族珍贵档案的整理)。

6

档案数字化

50

办公室和技术部负责实施。进行135全宗档案的文件级目录著录、原文扫描。公司运作,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

7

扫描件质量逐页检查、挂

接对应情况逐件检查及光

盘刻录逐卷检查劳务费

9

技术部负责实施。用于档案数字化完成后的后期检查,确保质量和扫描件与目录的正确对应。

8

出版专题汇编

25

社会利用部负责实施。

9

台式商用计算机10台

6.5

型号:DELL 755,政府采购。

10

高端绘图液晶显示器1台

2.6

型号:艺卓(EIZO)21寸CG211,用于仿真图像处理,政府采购。

总计:(万元)

1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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