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个别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职责不清,内部工作关系不顺,人员不到位,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有的省辖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承担,不利于工作。有的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经费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完善。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及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办理程序、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等还未制定或不健全。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或发布审核流程不规范,有的甚至一月一整理一审核。三是大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还没有建立。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充实。一是专栏建设很不平衡,部分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不规范,功能不齐全,没有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等功能。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很少,更新不及时,且缺少索引号等相关要件,动态类信息公开也比较薄弱。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起步和推进。
(四)培训交流、工作研讨不够。《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大部分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部门通过开会、座谈、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但对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敏感信息、复杂问题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迫切需要加强研讨、交流和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不断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进“两转两提”、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其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要理顺工作体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和协调高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证。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要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容保障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