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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4、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各地要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排查,逐个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将有关信息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厅将组织对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村(居)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并对今后工作实施进一步分类指导。

  (四)创新机制,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1、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认真编制和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体作用,积极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矿产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避免造成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认真修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按照福建省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的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特别是矿山地质灾害的补充调查,查明辖区内在建、在产和废弃矿山、矿坑及矿井地质环境问题,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修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加大新建、改(扩)建、续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论证,完善治理项目库,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注重科技,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技水平

  1、加强中国东南地区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试验基地建议的研究。按照中国东南地区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试验基地课题的要求,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科学研究、技术示范、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实训基地、政府管理”为目标,将“闽东南地区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基地”、“闽北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基地”建成能够体现原始创新能力和监测预警技术的国家级科研基地,形成国家级试验示范基地,有效推动全省以及我国东南地区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地质灾害多发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2、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在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敏感分区图,建立和完善“系统分析法”地质灾害区域自动化预报预警模型。重点加强短时、降雨集中区的预报技术研究,建立起符合我省地质灾害特点的预报预警方法和临界指标。

  3、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对汛期防御群众转移的指导。总结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群众临灾转移的特点,强化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在转移时限、回迁时机等方面的指导。

  省厅汛期值班室电话:0591-87665600,传真:876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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