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省春节期间两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吉安委办字[2009]12号 )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1月28日,在松原市前郭县302国道上,3个小时内连续发生2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28日15:30时,一辆牌照为吉E59091号桑塔纳轿车(乘载3人)在302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699KM+400M处,越过隔离带驶入逆行,与相对而行的吉J24258号中型客车(定员28人,乘载26人)相撞,致使两车损坏,4人当场死亡,3人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初步认定:吉E59091号桑塔纳轿车司机于向泽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越过公路隔离带逆向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同日18时30分,在上起事故的同一地点,前郭县水灌处司机郝立志驾驶车牌为吉JE6766的白色现代轿车,强行冲过正在处理交通事故民警设置的警戒线和隔离敦,将路边3名群众撞倒,其中1人当场死亡,另2人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对肇事司机人体酒精检测,该人处于醉酒状态。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交警总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先后赶赴事故现场。省委书记王珉同志、省委副书记王儒林同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抓好交通安全。目前正值春节客流高峰,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搞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原则,做好春运工作。要把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频率,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检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要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特别是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严重违章的驾驶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