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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二)健全农村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探索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按照方便、实惠、安全、生态的原则,加快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需求。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入农村社区服务业。支持基层供销社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提供超市、家政、中介、维修、配送、保洁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互助服务,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调解委员会、计生协会、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以及各种专业经济技术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优抚助残、卫生保洁、环境监督、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戒毒、文娱活动等志愿服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大农村社区信息化投入,加快广电、电信和宽带网络“三网融合”,加强农村信息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整合“农民信箱”、农技110、移动农信通等资源,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场供求信息、疫情预报、环境监控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热线向农村延伸覆盖。

  七、繁荣发展农村社区文化 

  (一)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文化活动室和乡镇(中心村)文化站建设。培育发展农村各种文体组织,大力支持农民自办文化,广泛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统筹城乡文化资源,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实施“万场演出进农村”、“百万图书送农村”、“万场电影下农村”等“三万工程”,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社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公民文明素质培训、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社区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破除农村各种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文明程度。

  (二)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结合农村社区区域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农村社区文化的多样性。充分挖掘农村社区自然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农村传统节庆、民间艺术、文体竞赛等活动,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加强规划和设计引导,增强农村住宅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区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强对农村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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