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具体事项:
一、由省建设厅、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六个督查组,从11月23日至27日,分赴各地,分工负责,全面覆盖,主要围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低洼地危旧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21日,省政府办公厅将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
二、督促检查组分别由省建设厅副厅长欧阳泉华、高浪、王建平、吴昌平,副巡视员曾绍平和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刘鲁江带队,每组4人,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2人,省建设厅派2人(含带队厅领导)。省政府副秘书长蔡玉峰、省建设厅厅长陈俊卿分别深入到重点市、县进行调查研究、督查检查。
三、检查方法。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县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推进措施和具体意见建议;落实明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二是查验资料。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查验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查验施工进度安排、设计图纸、施工队伍及监理人员资质、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合同履行、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三是察看现场。实地察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形象进度、工程质量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价格等;察看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和管网工程施工现场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材料贮备、人员到位、安全文明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及时汇总报送督查情况。各督查组每天将督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其中,保障性住房督查情况由高浪副厅长负责汇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情况由王建平副厅长负责汇总,并分别报送省建设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法处,由政法处统一汇总刊发《每日要情》。
五、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各市、县提出的有关征地、拆迁、资金、政策等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认真研究尽快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待检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统一协调解决。
六、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提交书面调研报告,包括各地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和下一步建议等,由高浪副厅长、王建平副厅长分别汇总形成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专项调查报告,于12月5日之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在此基础上,由省建设厅起草形成《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低洼地危旧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尽快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