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富建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67号)
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合川区隆兴煤业有限公司富建煤矿技改立项的请示》(合川安文〔2008〕229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合川区隆兴煤业有限公司富建煤矿扩建项目建议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富建煤矿扩建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430Kt。对生产系统进行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规模,该技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有利于增强你市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同意该扩建项目立项。
2.富建煤矿扩建生产规模暂定为4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