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引资力度。加快吸引利用好国内外优质资本,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以商引商”和原有企业增资扩产等引资方式,扩大项目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以完善和延伸制造业产业链条、扩大引资领域为主要方向,针对制造业产业链条薄弱环节、缺失部分和生产性服务业进行重点招商引资,进一步做强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比例和水平。转变引资策略,注重对国内大企业、大集团资金和项目的引进,加强与国有企业、军工企业合作,引进一批规模大、带动强、效益好、稳定性好的项目。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制定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和渠道,以培育龙头型民营企业为目标,加强对大企业、大项目的扶持。发展壮大风险投资事业,提高市财政在贷款贴息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实现资产有效增值。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合作,强化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产业链上的配套,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本土化。积极搭建民营企业“走出去”平台,引导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业务合作、产业对接等方式,发展跨市、跨省、跨国经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民营经济做强做大。
--打造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进产业带动性大的项目和著名跨国公司,鼓励企业通过外引内联、资本运作、资产重组、企业上市,全球配置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围绕提高企业规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通过联合重组、兼并收购、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动优势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品牌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四)科技创新支撑工程
--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两大重点,强化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科技中心”的功能,重点选取电子通信、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推动行业或区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行业技术研究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若干集研究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提升特色产业共性技术开发能力。
--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强化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创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外围创投机构进驻东莞,发展壮大科技风险投资产业。大力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龙头科技企业。
--推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加快建设省部产学研示范城市,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鼓励和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以跨国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整合国际技术资源,跨越专利封锁和技术壁垒。建立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的创新网络,丰富莞港、莞台的合作方式,提升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档次,继续办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家、省标准研究机构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企业和行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以促进发明创造为重点,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建设专利技术交易中心,鼓励专利技术交易,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鼓励企业引进和购买先进技术,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五)人才资源支撑工程
--建立以产业引导、促进就业和人口疏解的新型发展机制。以产业发展实现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实现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解决人才引进培养中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创新创业扶持等实际问题,引进和留住人才。健全人才培训体系,选派各领域优秀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院校培训学习。
--围绕重点产业需求,以人才实用性为目标,加强虎门港、松山湖、东部生态园等产业园区和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高校、以及国内外先进培训机构的有机合作,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建立一支“本地化”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技工队伍。鼓励企业与高校、机构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逐步实现人才孵化、人才培养到人才输出的提升和转变。
--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和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实施“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出台吸引领军人才政策集聚高层次人才。
--改革现有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六)制度环境支撑工程
--加强城市品牌经营能力建设。以国际视野、开放思维、市场理念引导产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依托历史文化及品牌资源,积极培育、筹划、争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重大品牌展会、重大时尚盛会、重大音乐戏剧影视演艺活动,形成系列品牌支撑,打造东莞城市品牌,营造与培育、发展、引进相适应的支撑环境。
--按照公开、公平、规范原则,加快完善产业准入制度,提高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准入要求,实现资源和能源的集约利用;放宽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培育鼓励创业文化,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和倡导自主创业,建立扶持全民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快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产业延伸、产品配套、生产流通等方面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创新政府组织体系,健全行政管理机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职能,打破行政分割和部门利益格局,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行政审批、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控。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设法治政府、效能型政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外部监督体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环境保障支撑工程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资源要素利用体制机制。实行阶梯水价电价、高耗行业差别水价电价制度,稳步提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废物废气等的处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污水处理与收集系统建设,推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防治有毒有害工艺废气污染,强化对绿地、水系、生态保护区的保护。
--推行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的产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新增项目除满足环保评估要求外,市属园区每亩投资不低于250万元,镇区建设用地每亩投资不低于150万元。实行“四整四聚”,整合城镇建设向重点发展地区集聚,整合工业建设向园区集聚,整合住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整合耕地资源向规模经营集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审批,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
--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可循环的发展模式。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大力发展低耗能产业,着重降低工业、建筑、交通、政府机构和公用设施四大领域的单位能耗。制定全市供水总量控制总目标,分行业、分镇街制定分配用水指标,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小区建设,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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