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银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十五)建立保险机构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以保险机构在我市的保费增长率、地区覆盖率、险种覆盖率、赔付率、理赔期限、资金投放量、利润再投入、税收等为主要指标,每年对在昆保险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排名前十位的保险机构给予奖励并授予年度荣誉称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加强领导协调,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保障

  (十六)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保险业监管部门、在昆保险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逐步建立保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邀请国内外专家、本地保险业专业人士共同建立昆明市保险系统研发联席会,制定昆明保险业发展计划,发布昆明市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根据昆明市社会经济、保险发展需要,协助积极向相关管理机构争取有利于我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方针。

  昆明市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昆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良性互动,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昆通〔2008〕65号),现就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我市提高金融市场效率,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业和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我市加快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进一步调动广大资本市场主体和各金融监管机构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昆明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现代金融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加快昆明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股票、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规模,使上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省的比重与我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相适应;大力发展期货市场,努力支持本地期货公司发展,鼓励国内外期货公司来昆发展,积极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充分发挥金融衍生工具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杠杆作用和风险控制作用;大力发展各类风险、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昆投资;完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二、支持证券市场发展,扩大股票、债券市场融资规模

  (一)进一步提升地方证券机构综合实力,拓宽融资渠道。

  以建设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做大做强本地证券公司、充分发挥本地券商的资源优势和便利性优势,为企业兼并扩张、改制上市提供支持与服务,使得本地券商切实成为本市企业做大做强的助推器。加强对地方证券经营机构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发挥市内证券公司在本地开展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充分拓展本市的融资渠道,推动本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优势产业的上市培训工作。引入和建立上市企业培育机制,通过对全市范围内有上市条件的企业进行分类培育,形成梯次后备体系。对纳入后备库培育企业占有的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在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按不超过出让价款总额的80%予以奖励;企业在改组设立股份公司或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船等资产的变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对符合政策的企业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优先准予立项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企业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投资的,由市或县(市)区政府按有关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对启动上市并由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由市政府给予申报上市企业不低于5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补助;对经确认成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根据其上市融资规模,给予管理和经营班子200-300万元奖励。

  2.结合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制度,支持有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优势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加强上市培育和推介工作,加强与境内外知名证券公司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更多的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企业尽快上市,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从源头上提高我市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我市优秀企业集团采取吸收合并、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等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三)鼓励上市公司创新资本运作模式,增强融资能力。

  1.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创新资本运作模式,把股权结构调整作为改善上市公司运行机制的重要手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积极吸收非国有资本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加快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跨地区、跨行业并购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在云南省及国内外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成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市场主体,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2.坚持分类指导,增强融资及再融资能力。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积极引导,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分类调整,增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运作规范、业绩突出、具有再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鼓励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增发、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加大直接融资比例,扩大经营规模,尽快做优做强。对业绩较好,有发展潜力,但达不到条件公开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在投资者认可其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可非公开发行证券,也可通过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或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注入优质资产,有效提升其经营业绩,以达到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增强融资能力。对主营业务无竞争优势、经营业绩不好、发展后劲不足的上市公司,要加大实质性重组力度,通过产业整合将原有业务置出后的壳资源形成新的融资平台,引入优势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