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饮水安全
1. 建设饮水工程。确保饮水工程竣工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投入使用。明年1月底前,清原县大孤家镇大孤家村、清河北村、大甘河村、一面山村、松树嘴村、夏家堡镇 文屯村,湾甸子镇湾甸子村,南口前镇南三家村,土口子乡门脸村,大苏河乡三十道河村;新宾县红升乡张家村,北四平乡善道村,大四平镇马架子村、东晓堡村、工园社区,木奇镇北沟村、下湾子村、房申村,上夹河乡徐家村,南杂木镇朝阳村、国道旁村、南杂木村,平顶山乡大琵琶村,榆树乡红石村要全部送水,保证群众喝上放心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所在地县政府。
2. 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在明年1月底前,把清原县小孤家水库和新宾县红升水库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上报省政府。同时,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和污染企业,在明年2月底前,一律予以取缔。配合省环保局做好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所在地县政府。
3. 建立大伙房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一是建立监测及预警体系,二是成立专门监管机构。此项工作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人事局。
(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全市建设7个示范村,其中,生活垃圾处理示范村2个,即:永陵镇下房子村、后安镇佟庄子村;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示范村5个,即:抚顺县上马乡台沟村、抚顺县上马乡竖碑村、清原县清源镇长山堡村、清原县红透山镇栏目桥村、清原县清源镇马前寨村。
1.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对生活垃圾,要集中收存,以卫生填埋为主,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其他科学的处理方式;对生活污水,要坚持因地制宜、小型分散化的处理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湿地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建委、所在地县政府。
2.村镇改厕。全市创建7个示范村,每户都要建一座无害化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所在地县政府。
3.村镇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明年2月底前,5个示范村都要建成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完成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动监局、市环保局、所在地县政府。
(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
建成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即清原县红透山镇、新宾县木奇镇、抚顺县后安镇、新宾县永陵镇、清原县湾甸子镇。建设18个环境优美村,即清原县红透山镇北杂木村、南口前镇王家堡村、北三家乡北三家村、敖家堡乡台沟村、南山城镇大北岔村;新宾县木奇镇东站村、红升乡红升村、永陵镇下房子村、上夹河镇大堡村、红升乡张家村;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后安镇佟庄子村、哈达镇上年村、章党镇邱家村、上马乡坎木村、上马乡竖碑村、马圈子乡马圈子村;望花区塔峪镇英家村。各县(区)政府在市环保局指导下实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