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充实人员、提高效率、完善保障等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作有效的适应现代都市农业、城市生态林业和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要求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改革与建设的主要内容
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关键在于理顺管理体制。中心任务是要强化公益性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广先进科研成果和提供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和带动作用,同时要把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一)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承担政府为农业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要以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为重点,合理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学核定推广编制,确定推广岗位数量和职责,落实竞聘上岗和分流安置政策,建立和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海洋事业的实际情况,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包括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植物检疫和林业植物检疫;农业资源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等。
2.合理设置机构。按照资源整合、合理设置的原则,根据区域农业特色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各街道办要根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以加强农业公共技术服务为目标,按照有利于业务指导、有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结合理顺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进一步加强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市农林渔业局会同市人事局、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强化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强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和市光明新区应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其他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在现有的农办等相关机构设置适量的专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综合挂牌设立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