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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公益性试验、示范、推广和检测设施,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市农林渔业局要根据全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各区政府和市光明新区要按照全市的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项目建设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我市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经济发展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一)加强领导。

  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是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深圳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林渔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农林渔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和科技信息局。

  (二)突出重点。

  为了保证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两个建立四个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建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二要建立高素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三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基础建设。四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政策保障。五要加强协调,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关系。六要加强组织领导。

  (三)精心组织。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切实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农林渔业局要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和科技信息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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