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完成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的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既要符合合法性要求,又要符合合理性要求,科学安排不同阶次、等级的行政处罚情形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标准严密、准确,减少处罚自由性。要认真贯彻省、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充分体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功能作用。要尽量避免使用“可以处罚”等极不确定的词语或对罚款规定宽泛得无法具体操作的幅度。
(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我市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与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和协调,切实把全市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不重视,落实实施意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单位和单位责任人评先晋级资格。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年终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进行。
各县(市)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1.黄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表样)
附件1:
黄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朱中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崇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旺升 市监察局局长
王焱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周志祥 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庐生 市纠风办主任
万建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柯旺升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志祥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等单位抽调。
附件2: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目录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标准
| 自由裁量情形
| 裁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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