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绥政发〔2008〕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土地资源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益,积极盘活和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全力保障我市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用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命线”,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自觉树立忧患意识。各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宣传和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普及节约集约用地知识,增强全社会节约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鼓励各行各业坚持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把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二、加强规划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启动在即,各地要将修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贯彻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方针,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科学安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策略。严格控制低附加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着力提高高附加值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重点引进用地面积小、投资密度大、科技含量高、资金到位及时、能带动上下游产品形成产业链的项目,要在新一轮发展中,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招商选项”,从源头上改变“是项目就招,有资就引”的落后招商引资理念和粗放式管地、用地方式。适度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鼓励引导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倡企业按统一标准,建造标准厂房,支持企业建造高层、多层厂房。
(三)发挥区域土地集聚效应。要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搞好工业集中区建设,改变工业分散布局的模式,鼓励和引导跨乡镇集中建立工业小区。在公共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要充分论证,优化设计,科学选址,节约用地,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